DB37∕T 4741-2024 科技成果交易服务通则(山东省)

ID

7376B24B466C4CEAB600007EEBBC08D5

文件大小(MB)

0.27

页数:

9

文件格式:

pdf

日期:

2024/9/20

购买:

购买或下载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ICS,03.080.99,CCS,A 12 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4741—2024,科技成果交易服务通则,General rules for trading service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2024 - 09 - 03发布,2024 - 10 - 03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7/T 4741—2024,I,目次,前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要求 4,4.1 服务机构 .4,4.2 服务人员 .4,4.3 服务原则 .5,4.4 档案管理 .5,5 服务内容与流程 5,5.1 科技成果评估服务 5,5.2 科技成果交易服务 6,5.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 .7,6 服务评价与改进 7,6.1 服务评价 .7,6.2 服务改进 .7,参考文献 8,DB37/T 4741—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科技创新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7/T 4741—2024,3,科技成果交易服务通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科技成果评估、技术交易市场交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3450—2016 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GB/T 34670—2017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5559—2017 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流程规范,GB/T 40148—2021 科技评估基本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 33450—2016、GB/T 34670—2017、GB/T 35559—2017、GB/T 40148—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科技成果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品,[来源:GB/T 33450—2016,3.1],3.2,科技成果交易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transaction,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其拥有的科技成果(3.1)在技术交易市场(3.4)通过挂牌方式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公开的转移和让渡,3.3,评估机构 evaluation organization 承担科技成果评估任务,形成科技成果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组织机构,[来源:GB/T 40148—2021,5.4],3.4,技术交易市场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transaction organization,依法成立的可提供科技成果交易(3.2)居间服务的企、事业法人等组织机构,3.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机构 technical contract recognition and registration service agency,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授权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3.6,服务机构 service organization,评估机构(3.3)、技术交易市场(3.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机构(3.5)的总称,DB37/T 4741—2024,4,3.7,出让方 transferor,拥有科技成果(3.1)且具有出让、合作行为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来源:GB/T 35559—2017,2.3,有修改],3.8,意向受让方 intended transferee,需要科技成果(3.1)且具有受让、合作意愿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来源:GB/T 35559—2017,2.4,有修改],3.9,受让方 transferee,需要科技成果(3.1)且已完成受让、合作行为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来源:GB/T 35559—2017,2.6,有修改],3.10,技术合同 contracts for technology 出让方(3.7)及受让方(3.9)就科技成果交易(3.2)签订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4 基本要求,4.1 服务机构,4.1.1,应提供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根据服务内容设置对应的功能区域,4.1.2,应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评估、交易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服务人员应符合4.2的要求,4.1.3,应配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设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其正常运行。技术交易市场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建立电子交易系统,为交易相关主体提供在线交易服务;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媒体公开科技成果交易所需材料清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通过全省统一网络平台,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4.1.4,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服务评估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等具体制度,明确服务流程及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应制定项目交易规范,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2 服务人员,4.2.1……

……